
关于举办2010年苏州市美术教师速写作品比赛的通知
各市、区教研室,市直属中小学、有关职业学校: 为真正落实美术课堂教学的实效性,培养学生的美术能力,体现美术课堂教学的生存意义与价值,切实提高与恢复我市在职美术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,改变我市大部分美术教师长期不画画,还照样在进行美术课堂教学的状况。经研究决定,于2010年下半学年举办首次苏州市美术教师速写作品比赛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1、 参赛对象: 凡我市中小学、职业学校的在职美术教师均可参赛。 2、 作品要求: 作品的内容、风格、形式、材料、尺幅不限,每人限送两幅作品参赛。必须是接到通知后写生的作品, 不得用过去的作品,更不能请他人代笔,不得临摹或根据照片改画,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,将取消比赛资格并点名通报批评。 作品需简要托底装裱。 3、 名额分配: 各市、区中小学根据相关要求先行进行初赛,中小学各评出5位教师的具有真实水平,并有一定质量的作品选送苏州市参评。 大市职业学校与直属中小学以校为单位,凡是美术教师必须参加,先行初评,初评出的优秀作品将参加苏州市评比。 4、 送交时间: 2010年5月20日前寄送苏州市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(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南区,致能大道101号,邮编:215104,)汤坚收 (电话:051266503040) 参评作品请在作品的背后用铅笔工整注明姓名、地区、学校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,以备日后通知。 5、凡入选作品的作者将另行通知集中进行当场速写。 6、备注: 将根据真实水平及艺术水平评出奖项,评出的优秀作品视具体情况拟将印制画册与在苏州市进行展出。
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苏州市教育学会美术、书法教育分会 2010年3月4日 |